鄂尔多斯市工商联:坚持以学促干 强化法治保障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以完备的制度体系夯实工作基础。2021年以来,鄂尔多斯市工商联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精神,紧抓全国工商联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和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契机,主动对接我市人大常委会、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系统相关单位,参与起草并以人大立法形式出台《鄂尔多斯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印发全自治区首个凝聚纪检监察机关、统战部、工商联力量共同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九条措施》,制定了《关于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控告申诉案件线索移送工作办法(试行)》《鄂尔多斯市民营企业家法律维权服务联席会议制度》《鄂尔多斯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会制度》《关于建立鄂尔多斯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民营企业和商会诉求反映问题办理制度》等各类制度10余项,让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维护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以高效的落实体系破解涉法涉诉难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只有把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各项制度保质保量落到实处,才能真正让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感受到党委政府的温情和关怀,放下包袱大胆干事创业。市工商联按照“企业反映问题、工商联归集汇总、研判最优处置途径、多部门联动解决”的思路和流程,灵活运用总商会人民调解、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联席会议等方式,“一企一策”“一案一解”式破解民营企业涉法涉诉难题。如,我市一家中国煤炭企业50强企业因民事诉讼久拖未决导致换届选举停滞,造成包括安全生产在内的重大事项决策均处于停滞状态,严重影响了正常生产经营;在接到企业诉求反映后,市工商联第一时间进行分析研判,通过法律维权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向市法院报送有关情况并商请加快推进诉讼进程,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仅用时1个月顺利结案,以最快速度帮助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如,我市一家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与我市某旗区政府存在历史遗留债务纠纷,标的金额达2.09亿元,经调解、诉讼等程序后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导致该企业对营商环境、政府公信力等产生信心动摇,在得知该情况后,市工商联迅速与该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深入了解情况,稳定企业家情绪,并向该旗区政府发函推动化解矛盾纠纷,经多次对接协调、多轮磋商探讨后,双方达成一致解决意见,成功化解了信任纠纷。再如,以市委统战部、市纪委监委、市工商联共同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九条措施》为契机,协助市纪委监委与11名企业家在市工商联办公场所进行问询谈话,主动邀请市纪委监委领导参与座谈、调研、培训等活动,面对面和企业家互动交流、增进了解。今年以来,累计通过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办结案件12件,对18人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其中1件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自治区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依托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案件28件,标的额372.03万元;利用法律维权服务联席会议制度解决企业诉求5件,帮助5家企业缓减免诉讼费717余万元、解除企业高管限制高消费2人。
在开展联系服务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的过程中,总结出如下几点启示。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工商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民营企业的桥梁和纽带,广大民营企业家的“娘家人”,服务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工作中须坚持问题导向,深入企业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切实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更好发挥“联”的作用。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系统相关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制定出台有关工作机制,让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维护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三是新举措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意愿和动力。市工商联让广大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切身感受到了“娘家人”的关心支持和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带来的舒心与便利,发展意愿不断增强、发展动力持续提升。这表明这些新举措的实施,不仅让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感受到了关心和支持,还激发了他们的发展意愿和动力,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