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三到位”提升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始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以深化思想政治引领、严格规范管理、健全制度机制为抓手,坚持“引导到位、排查到位、责任到位”齐发力,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有力提升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
引导到位,筑牢思想根基。扛牢主体责任。注重顶层设计谋划、高位推进,市委定期研究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重点难点问题,市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宗教政策理论。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布仁其木格带队赴伊金霍洛旗、乌审旗、杭锦旗等20多个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督查调研,督促指导宗教场所建立健全安全制度,要求要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层层有人抓、时时有人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处处全覆盖。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市宗教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统筹推进宗教领域重点工作,逐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引领促提升。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相结合,指导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严格落实“双月”学习制度,持续深化“五个认同”,2024年以来,全市开展党的宗教政策进场所活动700余次。市委统战部每年举办教职人员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培训班3期以上,每季度举办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大讲堂,结合中秋节、端午节等传统节日举办“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主题活动,组织宗教界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讲经释经活动,中青年教职人员专题培训班等10多次,培训500余人次,引导宗教界深入开展“三爱”“五史”主题学习教育,切实提升宗教界人士的自身素质和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
排查到位,守牢安全底线。加强部门联动。制定印发《关于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水平的通知》,将宗教工作纳入市对旗区、旗区对乡镇年度考核重点,联合公安等部门,建成全市智慧宗教平台,通过日常监督管理、宗教领域数据分析研判、开发教职人员网络学习系统等方式,有效构建宗教事务管理智慧化体系。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联合文旅、消防、住建等部门,重点对辖区内宗教场所防灾减灾、消防安全、建筑安全、文物保护等进行排查整治50余次。乡镇街道统战委员和村社区联络员每周到辖区内宗教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实施清单化管理,实现人员到位、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全力提升宗教领域安全工作水平。夯实安全基础。严格落实大型宗教活动报备审批制度,建立事前审批、事中跟踪、事后问效机制,紧盯宗教重大活动时间节点,规范审批、备案及监管流程,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源头防控,确保宗教活动依法有序开展。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和文物保护安全知识宣传普及30余次,不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文物保护应急处置能力,对全市26处宗教文保单位进行建档立卡,全面提升宗教场所文物保护水平,持续巩固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责任到位,健全制度机制。细化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立宗教活动场所“三人驻堂”小组管理制度,苏木乡镇(街道)科级干部担任组长,嘎查村(社区)书记、网格员为成员,每年到场所开展检查指导不少于24次,每逢宗教节庆、宗教活动至少一人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每半年开展一次教职人员信息动态核查,切实加强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及教职人员的日常监管。创新工作抓手。实施“六进六有七强化”工作机制,以国旗国歌进场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场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场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场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场所、《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场所“六进”要求,宗教活动场所要有《升国旗制度》、有“双月”学习制度和学习记录、有举办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的文化及节庆活动、醒目位置要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并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有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和教职人员违规惩戒措施“六有”标准及强化宗教活动场所领导组织管理、教职人员管理、宗教活动管理、财务管理、建设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藏传佛教寺庙教务管理“七强化”举措,扎实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制度化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实现规范化管理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