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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建立市党政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

来源:干部处  作者:鸿嘎鲁
发布日期:2014-06-16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4号)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1220号)及《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党办发〔2013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加强市委市政府与党外人士的联系,加强市党政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诚挚交往和互相沟通,更好地凝聚统一战线各界人士力量、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发挥党外人士在参政议政、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独特作用,市委办公厅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建立市党政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的通知》(厅发[2012]35号)。 

  市党政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代表人士,主要是市委、市政府党员领导干部与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之间建立联系。原则上根据市党政党员领导干部的分管工作及对口联系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部门或旗区以及推进全市重大项目责任分工联系部门或旗区,分别确定联系3—4名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主要以领导走访、重大节庆日与党外人士互致问候、电话联系,或者由党外代表人士主动约谈等形式进行。每位领导每年开展联系交友活动不少于4次。联系内容主要了解和掌握党外代表人士的思想动态。不定期与联系对象交心、谈心,及时交换意见、沟通思想。邀请联系对象参加有关活动、列席相关会议;听取党外代表人士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针对他们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交换看法,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党外代表人士的生活、工作情况,及时帮助他们反映问题,尽力为联系对象解决实际困难。

  为保证联系交友制度的顺利实施,市党政党员领导干部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过程中,对党外代表人士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并责成有关部门落实解决。

  通过交友谈心,可以更直接了解和征求党外人士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这样有利于密切党政党员领导干部同党外人士的联系,有利于调动和发挥我市统一战线成员各方面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