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统战部巡察整改社会公开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按照市委安排,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3月3日至6月15日,对市委统战部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全方位巡察。2020年7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九大报告统一战线思想不够深入。满足于简单传达,对习近平新时代统一战线思想没有学懂弄通,通过对15名党员干部进行十九大报告关于统战工作重要论述的应知应答,对“同心论”“民族共同论”“政治吸纳论”等内容不知不解。
整改情况:市委统战部把党的统一战线思想、理论纳入每年的统战干部培训教育内容,举办了1期统战理论培训班,持续推进党员干部“讲理论、讲业务”活动,使党员干部熟知“同心论”“民族共同论”“政治吸纳论”等内容。
责任领导:额尔敦巴图
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认真贯彻执行。
2.推动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
一是推进“大统战”工作格局不够有力。作为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大统战”工作发挥作用不充分,2017年至2019年未向市委报送工作要点、工作总结及重大事项。与27个成员单位之间没有形成有效联络机制,存在市委统战部唱独角戏,各成员单位各自为政的问题。
整改情况:每年牵头组织召开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不少于2次,重大事项向市委报告,制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及联动机制,按时向市委报送工作要点和总结。今年以来,召开了一次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市委统战部向市委汇报了全市贯彻落实全国全区统战部长会议精神意见、中央宗教工作督查“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和全市党外干部使用情况。制定出台了《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范》《市委统一战线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市委统战部办公室工作规范》三项制度,明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办公室工作职责,完善了工作机制,加强了协调配合、积极推进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
责任领导:额尔敦巴图
责任部门:办公室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认真贯彻执行。
二是涉及改革的一些重要工作发挥作用不充分。市委统战部没有充分发挥对民族事务委员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作用,对民族工作开展主动谋划部署少,推动落实少;2019年机构改革后,部务会、部办会没有安排部署侨务相关工作。
整改情况:推动市民委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涉及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资金、重要人事安排要向市委统战部报告。确保部务会、部办会议内容涉及统一战线各个领域,加强侨务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部署侨务方面的工作。在市委统战部第13次部务会,研究了召开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培训会、侨务工作座谈会、海外联谊会常务理事会、国情研修班和制作华文教育宣传资料相关事宜。
责任领导:额尔敦巴图、特古斯、丁玲
责任部门:民族工作科、侨务工作科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认真贯彻执行。
三是落实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参政党建设的指示精神不到位。2019年5月30日市委统战部主要领导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作出批示,要求干部科贯彻落实,但是干部科只组织了传达学习,没有制定具体贯彻意见。
整改情况:参照自治区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民主党派代表人士队伍是建设规划(2018--2027年)》《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新时代组织发展座谈会纪要》的实施方案,切实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工作,确保把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
责任领导:额尔敦巴图
责任部门:干部科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认真贯彻执行。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不足。2018年、2019年没有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没有进行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并形成研判报告。一些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述廉报告中。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了《鄂尔多斯市委统战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汇编》,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委统战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导图》,严格做到每年部务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2020年,市委统战部第9次部务会,专题研究了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讨论通过了《鄂尔多斯市关于正确开展涉宗教意识形态工作实施建议》;市委统战部第10次部务会,专题研究部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讨论通过了《市委统战部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重要内容。
责任领导:丁玲
责任部门:研究室
完成情况:立行立改,并认真贯彻执行。
二是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够严。未按照相关制度,对其主管的“统一战线”微信公众号、《鄂尔多斯统一战线》杂志、鄂尔多斯非公经济报等刊物上发表的文章进行审核把关,存在意识形态管控风险。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了《鄂尔多斯市委统战部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联系市委保密机要局,组织开展了网络安全专项自查,对部机关所有计算机进行安全检测。对在“统一战线微信公众号”和《鄂尔多斯非公经济报》《鄂尔多斯统一战线杂志》刊发的所以文章信息均进行“三审三校”,切实强化了统一战线意识形态阵地的管控。
责任领导:丁玲
责任部门:研究室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认真贯彻执行。
三是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应对机制不完善。未制定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网页更新缓慢,网评工作开展滞后,没有有效形成网上网下“同心圆”。
整改情况: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委统战部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应急预案》,定期通报网站各版块更新情况;通过制定《鄂尔多斯市委统战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加强网络评论工作,举办了1期网评员培训班,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开展网评员培训,网评员每月至少发表1篇网评文章。对接中国统一战线杂志社,组织开展中国统一战线新时代理论政策宣传直通车鄂尔多斯行活动。9月份,邀请中央统战部有关同志就网络安全等意识形态内容对统战干部进行专题培训。
责任领导:丁玲
责任部门:研究室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认真贯彻执行。
4.领导班子集体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一是决策议事不严谨。对会议制度的认识不足,存在以部办会代替部务会,重大决策事项不上会,议事决议不出会议纪要现象。如2019年召开10次部办会研究了“三重一大”事项内容,2017年、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导则》制度的制定均未上会研究决策。
整改情况:已经修订完善《鄂尔多斯市委统战部会议制度》《鄂尔多斯市委统战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经部务会研究通过、印发执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全部上部务会研究。
责任领导:额尔敦巴图
责任部门:办公室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认真贯彻执行。
二是一些领导班子成员政治责任意识不强。2018、2019年共召开部务会议23次,其中领导班子成员不足半数有10次,不能充分体现集体领导民主决策议事作用。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委统战部会议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不足半数不开会,2020年,市委统战部召开的18次部务会,2021年1至2月份召开的2次部务会,部务会成员参会全部达到半数以上。
责任领导:额尔敦巴图
责任部门:办公室
完成情况:立行立改,并认真贯彻执行。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推动开展重要工作举措不够有力。
一是推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力度不够。对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没有探索出符合实际的一些新路径、新方法。查看近三年的工作要点,主要是开展培训交流,但是2017、2018年也未开展新阶层人士的培训活动。
整改情况:召开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形成统战部牵头、成员单位联动工作机制,抓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建设,通过组织开展“凝聚新力量·筑梦新时代”主题活动,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成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之家,激发新阶层代表人士干事创业的热情。
责任领导:丁玲
责任部门:干部科
完成情况:立行立改,并认真贯彻执行。
二是对非公经济服务工作不到位。2018年12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印发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制度,截止2020年4月底未完成此项工作,影响了听取企业意见和诉求,为企业排忧解难。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了《市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商会、协会工作制度》,并推动贯彻落实。
责任领导:刘占平
责任部门: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科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认真贯彻执行。
6.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一是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如对每年安排下达到各旗区的专项资金(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及修缮资金500万元、非公有制经济宣传及活动经费120万元、十二世乌兰活佛培养教育经费200万元)存在重审批、轻监督,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资金使用的真实性,资金使用的效率,绩效评价等工作跟踪监督检查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了《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及修缮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工作,根据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针对“非公有制经济宣传及活动经费120万元”的监管问题从以下三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建立经费使用报告制度。鄂尔多斯非公经济研究会年初向市委统战部书面上报经费预算和年度财务计划;每季度书面上报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年底出财务审计报告并报市委统战部。二是建立经费使用申请审批制度。鄂尔多斯非公经济研究会每年分两次向市委统战部申请工作经费,经市委统战部部务会研究通过后,履行财政资金申请、审批、拨付程序。三是建立研究会内部管理制度。督促非公有制经济研究会制定出台《鄂尔多斯市非公有制经济研究会财务风险防控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财务审核监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宗教事务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十二世乌兰活佛培养教育经费的管理办法》。
责任领导:额尔敦巴图
责任部门:办公室、民族工作科、宗教事务科、机关纪委
完成情况:正在进行整改、10月底前完成整改
二是国有资产管理不严格。如固定资产未落实日常定期清查盘点;落实责任到人的制度不彻底;资产核销处置不及时;账实不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
整改情况:重新修订了《鄂尔多斯市委统战部财务工作制度》,将资产管理单独成章作出规定,已经明确资产管理员,每年开展一次核查工作。协调市财政局委派第三方机构,已完成对我部资产的核查工作,正在进行核销处置工作,做到账实相符。
责任领导:额尔敦巴图
责任部门:办公室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认真贯彻执行。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7.党风廉政主题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是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认识不够。班子成员对自己分管科室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没有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不能经常性的对分管科室提醒谈话。2018年、2019年分管领导未按照规定,对分管科室范围内党员干部开展每季度廉政谈话。
整改情况:制作“一岗双责”提醒卡,印制谈心谈话记录本,并规定了具体内容和要求。
责任领导:额尔敦巴图
责任部门:机关纪委
完成情况:立行立改,并认真贯彻执行。
二是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落实不到位。未修订完善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导则;未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部门干部考核考评;没有健全完善考核细则和评价指标,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党建和党风廉政清单及《鄂尔多斯市委统战部干部考核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机关干部考核考评工作。
责任领导:额尔敦巴图
责任部门:机关纪委
完成情况:立行立改,并认真贯彻执行。
8.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不严格。2019年2月21日组织生活会前党员谈心谈话环节以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代替。相互批评辣味不足,不能见人见事见思想,红脸出汗效果不明显。抽查发现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相互批评意见中,普遍存在将工作建议代替相互批评现象,如“多加强学习,发挥优势”“多关注统战其他业务学习”“个人能力强,应多主动承担支部工作”等。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好党员谈心谈话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把党的自我革新落到实处,党支部按照会前组织学习、深入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会上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列出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的步骤,支部委员相互批评意见不少于2条,对支部书记提出批评意见不少于3条,不用工作建议代替相互批评,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其他党员干部按照分组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之后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让所有党员干部过一次严肃的组织生活,达到红脸出汗效果。
责任领导:丁玲
责任部门:机关支部
完成情况:立行立改,并认真贯彻执行。
9.对党外干部培养推荐力度不够。市委统战部推荐党外干部措施方法少,未形成党外干部培养推荐长效工作机制。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协商不到位,不能充分发挥两部联系会议制度作用。2019年没有组织召开两部联席会议。
整改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市委组织部、统战部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2次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党外干部培养教育和使用情况,强化党外干部培训教育,完善党外干部数据库,列出重点培养对象。重新对全市党外干部队伍建设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市委书记、组织部长作专题汇报。
责任领导:额尔敦巴图
责任部门:干部科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认真贯彻执行
以上是市委统战部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588678;邮政信箱:鄂尔多斯市党政大楼A座513室;电子信箱:ordostzbx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