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文件精神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19-01-18 

   

  1月17日,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文件精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郝晓丽主持会议,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民委、市贸促会等5个驻在部门负责人及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上,郝晓丽传达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监察委员会印发<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关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暗访督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会议指出,自治区纪委监委的重要文件为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提供了制度依据,对于调动和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各驻在部门要提高认识、把握要义,深刻领会上级会议精神。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领会精神实质、掌握核心要义上下功夫。

  郝晓丽就春节期间如何更好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抓好作风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一是严明纪律规矩,恪守“十二严禁”。各驻在部门要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自我约束,坚决杜绝“节日病”,切实遵守“十二严禁”。二是提高政治站位,扛实责任担当。各部门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纠正“四风”问题。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各驻在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专项治理工作,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形式,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会议强调,各驻在部门要按照市纪委监委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明各项纪律,紧盯四风问题,认真做好自查工作,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